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初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專業(yè)》考點:稅務登記,希望對您備考初級經濟師有幫助。
稅務登記包括:設立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注銷稅務登記,停業(yè)、復業(yè)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1.設立稅務登記――先工商,后稅務;30日
2.變更稅務登記――先工商,后稅務;30日
3.注銷稅務登記――先稅務,后工商;特殊情況下15日
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告終止之日15日內,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自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未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4.停業(yè)、復業(yè)登記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yè)的,應當在停業(yè)前向稅務機關辦理停業(yè)登記。納稅人的停業(yè)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納稅人辦理停業(yè)登記,稅務機關收存其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發(fā)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fā)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納稅人在停業(yè)期間發(fā)生納稅義務的,應當依法申報繳納稅款。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yè)登記。
納稅人停業(yè)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yè)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yè)登記申請,并如實填寫《停、復業(yè)報告書》。
5.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xù)。
相關推薦:
2016年經濟師考試 網??键c預測覆蓋率再創(chuàng)新高
總有一個群是適合你的!
經濟師考試交流討論群:211680756;經濟師考試專業(yè)交流群:343439170;經濟師考試經驗交流群:246724901
【強烈推薦】關注我們的微信更快獲取經濟師考試資訊及備考資料等信息,經濟師官網公眾微信號:jingjishichinaacc,歡迎添加!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