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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guān)于《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第三章“承兌與提示付款期限”提出的相關(guān)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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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細內(nèi)容: 提示承兌期限與提示付款期限的區(qū)別。 答疑老師回復: 提示承兌期限: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2、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nèi)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3、見票即付匯票,不需提示承兌,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為出票后1個月。 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應當自匯票到期日起10內(nèi)提示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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