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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1.稅目——“出版、發(fā)表”取得的所得。
關于報紙、雜志、出版等單位職員在“本單位”刊物上發(fā)表作品的征稅總結:
【簡化記憶】除報社、雜志社的記者編輯外,其他人出版、發(fā)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計稅。
2.應納稅額計算
(1)計稅方法:按次計征
關于次的規(guī)定: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連載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計稅。
(2)稅率:20%
【注意】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故實際稅率為14%
(3)計稅依據(jù)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
②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20%
(4)計稅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14%;
②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14%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m.yinshua168.com.c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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