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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級職稱知識點《經濟法基礎》:稅款的征收措施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3/05 10:42:15 字體: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核定應納稅額

  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2008年單選題)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發(fā)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解釋】(1)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2)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3)納稅人“欠繳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有權采取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例題1·單選題】某酒店2007年12月份取得餐飲收入5萬元,客房出租收入10萬元,該酒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有權對該酒店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是( ?。#?008年)

  A.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B.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C.稅務人員到酒店直接征收稅款

  D.核定其應納稅額

  【答案】D

  【解析】發(fā)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例題2·多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稅務機關有權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有(    )。

  A.納稅人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B.納稅人設置的賬簿賬目混亂難以查賬的

  C.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

  D.納稅人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答案】ABD

  【解析】選項C:稅務機關應采取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2.責令繳納、加收滯納金(2007年單選題、2011年單選題)

  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責令限期繳納,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解釋】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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