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考生申請2020年度初級會計資格考試退費的公告
吉林省財政廳發(fā)布了關于吉林省考生申請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的公告,考生申請退費時間為2020年8月7日-14日,共計8天。詳情如下:
關于吉林省考生申請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的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吉林省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時間調整至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進行??紤]到部分考生因考試時間變更無法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實際情況,經(jīng)研究,我省對上述情況考生退還考試報名費,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退費對象
在吉林省報名參加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并繳費成功,但因考試時間變更而無法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人員。
二、受理申請退費時間
考生申請退費時間為2020年8月7日-14日,共計8天。工作日期間(9:00-11:30,14:00-16:30)可以到現(xiàn)場提交申報材料;不能到現(xiàn)場提交申報材料的,請于8月11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寄出,逾期不再辦理。
三、受理申請退費地點
1.駐長中、省直單位考生及長春地區(qū)考生:長春市財政局綜合辦公樓C座二樓會計大廳(長春市前進大街2688號,郵編130021)。長春市會計考試中心, 0431-89865971。
2.吉林地區(qū)考生:吉林市財政科研所五樓(吉林市船營區(qū)和龍街永春胡同8號,郵編130011),0432-62011331。
3.四平地區(qū)考生:四平市財政局五樓會計科(四平市鐵西區(qū)市府路2號,郵編136000),0434-3215082。
4.遼源地區(qū)考生:遼源市財政局會計科(遼源市人民大街3386號,郵編136200),0437-3252494。
5.通化地區(qū)考生:通化市財政局二樓223室(通化市新橋路259號,郵編134001),0435-3502223。
6.白山地區(qū)考生:白山市財政局會計科(白山市渾江區(qū)長白山大街2726號,郵編134300),0439-3226392。
7.白城地區(qū)考生:白城市財政局會計科(白城市海明東路25號,白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四樓,郵編137000),0436-3219892。
8.延邊地區(qū)考生:延邊州財政局會計處411室(延吉市鐵南延龍路608,郵編133001),0433-2876085。
9.松原地區(qū)考生:松原市財政局會計科602室(松原市寧江區(qū)長寧南街2050號,郵編138000),0438-5075053。
10.梅河口地區(qū)考生:梅河口市財政局會計科207室(梅河口市銀河大街2180號,郵編135000),0435-4223791。
11.公主嶺市考生:公主嶺市財政局一樓會計科(公主嶺市新開街3號),0434-6869019。
四、申請退費辦理流程:
1.申請退費的考生填寫《吉林省2020年會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表》(附件1)并打印,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確認。
2.考生請持《吉林省2020年會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表》《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網(wǎng)上報名回執(zhí)表》、身份證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退費申請,如果繳費后開具發(fā)票的,需要將發(fā)票原件一并退回。如果無法提交報名回執(zhí),可通過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網(wǎng)站左側報名狀態(tài)查詢后,打印報名狀態(tài)截圖。
3.退費申請工作結束后,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統(tǒng)一辦理考試報名費退費。
五、溫馨提醒事項
1.考生一經(jīng)提交2020年會計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后,將無法參加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請慎重決定。
2.因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時間未作調整,故不受理退費申請。
附件:吉林省2020年會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0年8月5日
吉林省2020年會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表
報名信息 | |||
考生姓名 | 身份證號 | ||
退款金額 | 100.00元 | 手機號碼 | |
不能參加考試原因 | |||
退費收款賬戶信息(考生報名時的繳費賬戶) | |||
收款人名稱 | |||
收款人賬號(卡號) | |||
銀行卡開戶行(全稱) | |||
網(wǎng)上繳費訂單號 | |||
承諾書 本人同意在提交考務費退費申請后,不再參加2020年度會計初級考試。 本人保證提交的申請退費材料真實、正確、齊全,如因填報的退費信息錯誤、材料不全,導致退款不成功,無法再次辦理退費,其后果自行承擔。 本人簽名(手寫): 2020年 8 月 日 |
注:已開具發(fā)票的,需要將發(fā)票原件一并退回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