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消息】2020年全國初級會計考試考生須知!
初級會計考試題量變化 | 中級會計考試題量變化 |
操作說明 | 須知&規(guī)則 | 答題演示 |
2020年全國初級會計考試時間為2020年8月29日-9月4日、9月9日-10日,分兩個階段進行。以下是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發(fā)布的2020年初級會計資格考試考生須知,請參加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在考試前仔細閱讀。
第七條 進入考場后,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定,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
第十一條 考試期間,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tǒng)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二條 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 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詳細要求如下:
考生須知
第一條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第二條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tài))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三條 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jiān)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忌诳荚囍型緯弘x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四條 考場為考生統(tǒng)一提供演算紙筆??荚嚱Y束后,演算紙筆由監(jiān)考人員統(tǒng)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五條 考生入座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tǒng),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閱讀并遵守《考生須知》及《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第六條 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tǒng)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tǒng)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
第七條 進入考場后,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定,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
第八條 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絡、電力出現(xiàn)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jiān)考人員協(xié)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xiàn)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監(jiān)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jiān)考人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荚嚱Y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
第九條 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忌痪砗髴斄⒓醋孕须x開考場,嚴禁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第十條 考試時間到,考試系統(tǒng)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tǒng)一交卷。
第十一條 考試期間,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tǒng)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二條 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 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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