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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鞍山市財政局決定對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參加鞍山考區(qū)考試的考生給予退費處理,受理時限從即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關于轉發(fā)遼寧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部分考生因疫情影響未能參加考試后續(x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已經結束。由于5月14日我省個別地區(qū)突發(fā)新冠肺炎疫情,部分考生未能按時參加考試,為切實保障考生利益,按照省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部分考生因疫情影響未能參加考試后續(xù)工作的通知》(遼財辦發(fā)函【2021】8號)文件精神,鞍山市財政局決定對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參加鞍山考區(qū)考試的考生給予退費處理。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圍及條件
范圍:成功報考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高級職稱鞍山考區(qū)考試,并成功打印準考證的考生。
條件:有重點管控區(qū)域旅居史的考生,因集中隔離或隔離期不滿 14 天,按防疫要求不能參加考試的。
二、受理所需材料
需提供一下申請材料:
1.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考試當天,未解除隔離或者需要隔離的證明材料(解除隔離證明、行程憑證、住宿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疫情期間重點關注地區(qū)旅居史證明材料(行程憑證、住宿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退費申請表》見附件。
三、受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受理地點:鞍山市財政局206房間
咨詢電話:0412-2230887
四、受理時限
從即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
附件:1.《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高級資格考試部分考生因疫情影響未能參加考試后續(xù)工作的通知》遼財辦發(fā)函【2021】8號
2.《2021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退費申請表》
鞍山市財政局會計科
2021年7月22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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