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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顯示器件項目進口設備增值稅分期納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滬財稅〔2016〕58號

頒布時間:2016-07-2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jiān)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xiàn)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顯示器件項目進口設備增值稅分期納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3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關于新型顯示器件項目進口設備增值稅分期納稅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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