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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
您享受緩繳所得稅政策了嗎?
這篇文章對您很重要!
2021年首個申報期為
1月1日至1月20日
網(wǎng)校特別提醒您
個體工商戶應于
2021年1月20日前
繳納2020年依據(jù)規(guī)定緩繳的
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對于按月申報的個體工商戶
稅款所屬期在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的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后暫緩繳稅的,稅款應在2021年1月申報期內(nèi)與2020年12月稅款一并劃繳。
對于按季申報的個體工商戶
稅款所屬期在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后暫緩繳稅的,稅款應在2021年1月申報期內(nèi)與2020年四季度稅款一并劃繳。
有哪些辦理渠道呢?
怎么網(wǎng)上辦理呢?
1、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推薦選擇)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3、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辦理流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登錄。(輸入網(wǎng)址,或者在湖北省稅務局官網(wǎng)首頁點擊“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并實名登錄。)
依次點擊【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進入申報查詢界面。
在申報查詢界面點擊【未完成】,選擇對應申報項目進行繳稅。(如有多條未繳款記錄可點擊【立即繳稅】合并繳納,僅同一個稅款所屬機關、收款國庫的申報可合并繳稅。)
選擇對應的繳款方式即可完成繳稅。
(已簽訂三方協(xié)議的納稅人可以選擇【三方協(xié)議繳款】,點擊【確定】發(fā)起扣款請求完成繳稅;未簽訂三方協(xié)議繳款的納稅人,可選擇銀聯(lián)在線支付完成繳款,選擇直接付款或者登錄付款,發(fā)起扣款請求完成繳稅。也可選擇支付寶、云閃付、微信進行掃碼支付。)
政策依據(jù)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guī)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jīng)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nèi)一并繳納。其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nèi)一并劃繳。(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征期僅剩5天
大家要記得按時繳納哦!
逾期繳納不僅會產(chǎn)生滯納金
還會影響納稅信用
可能承擔相關法律后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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