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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范圍,便利納稅人網上辦理股權轉讓自行申報,北京市稅務局作為全國首批試點單位,目前已實現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全程網上辦理,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享受到“數據跑路,指尖辦稅”的便捷辦稅服務。
為幫助納稅人詳細了解操作流程,制作了“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網上辦”操作指南,從準備資料、辦理流程和系統(tǒng)操作三個方面向您進行介紹:
在您開始辦理網上申報之前,請?zhí)崆皽蕚浜靡韵聜€人股權轉讓相關納稅資料,并將其轉化為電子版(支持PDF、PNG、JPG、JPEG、BMP格式,單個資料上傳時包含的文件數量不超過10個、大小不超過20M)。
1. 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必報)。合同中應明確轉讓時間、交易價格、股權數量、股權性質等信息。
2. 資產價值評估報告(選報)。符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其他情形則無需提供。
3. 其他證明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選報)。符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其他情形則無需提供。
4.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選報)。比如能夠證明被轉讓股權的原值、合理費用等材料,具體以納稅人實際情況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為準。
“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網上辦”功能打通了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全流程網上辦“最后一公里”,通過征納雙方線上事前輔導、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網上辦、“先稅后證”線上納稅查驗的鏈條式服務,實現“全程網上辦、全程不接觸、全程零跑路”。
1. 線上事前輔導(若您無需線上事前輔導,可跳過此步驟)。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或扣繳義務人(股權受讓方)可通過北京市電子稅務局“個人股權轉讓線上事前輔導”功能,填報個人股權轉讓納稅申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經稅務機關輔導確認后,再根據不同申報情形選擇辦稅渠道。通過線上事前輔導,能有效避免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因未準備齊全相關材料而導致不能一次性辦結的情形。
事前輔導完成后,如果由扣繳義務人(股權受讓方)扣繳申報,需攜帶相關資料前往主管稅務機關線下辦理;如果納稅人(股權轉讓方)自行申報,可選擇攜帶相關資料前往主管稅務機關線下辦理,也可通過“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網上辦”功能線上辦理,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建議您優(yōu)先選擇線上辦理)。
2.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提交資料。納稅人(股權轉讓方)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個人股權轉讓網上辦”功能,填報股權轉讓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啟動“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網上辦”流程。
3. 股權受讓方核對股權轉讓信息。股權受讓方對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填報的股權轉讓信息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轉入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審核環(huán)節(jié)。如果受讓方為自然人,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APP端、WEB端)進行確認;如果受讓方為企業(yè),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WEB端)進行確認。
4.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審核。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如果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資料存在信息不準確、資料不完整等情況,主管稅務機關會予以提醒和輔導。
5.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申報繳稅。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應及時查看稅務機關的審核進展,對于稅務機關已經審核通過的,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進行申報繳款,目前支持三方協(xié)議、銀聯(lián)在線、掃碼支付等多種繳款方式。
6.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獲取“納稅申報編碼(用于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變更股權登記)”。稅務機關在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完成納稅申報后,將以短信形式向納稅人(股權轉讓方)發(fā)送“納稅申報編碼”,用于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使用。
在您完成“個人股權轉讓自行申報網上辦”的資料準備、了解辦理流程后,請按以下步驟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操作。
第一步: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提交資料
1. 打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首頁,使用個人所得稅APP掃碼或輸入賬號密碼的方式登錄。
2. 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個人股權轉讓所得(試點)”,進入“股權轉讓資料報送”頁面。
3. 選擇“股權轉讓資料報送”,點擊“確定”。
4. 系統(tǒng)彈出“個人股權轉讓業(yè)務辦理須知”。請認真閱讀“辦理須知”與“所需材料”,勾選“我已閱讀并知曉”,然后點擊“進入填報”。
5. 依次錄入“基本信息”“股權轉讓信息”“收入和扣除信息”,最后進行“稅款計算”。標有紅色星號(*)的為必填項。
(1)錄入基本信息。錄入被投資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選擇稅款所屬期、股權轉讓情形。
(2)錄入股權轉讓信息。該部分由“被投資企業(yè)信息”“股權轉讓方信息”“股權受讓方信息”及“附報資料”四部分組成。選擇“填寫”可填寫相關股權轉讓信息;選擇“上傳”可上傳相關附報資料。
① 點擊“被投資企業(yè)信息”右側的“填寫”,進入填寫頁面。其中“轉讓合同編號”為轉受讓雙方簽字確認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權轉讓合同編號,“股權變動時間”為轉受讓雙方約定的股權轉讓生效時間。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轉入下一步操作。
② 點擊“股權轉讓方信息”右側的“填寫”,進入填寫頁面。填報股權轉讓份額、轉讓股權占企業(yè)總股份比重、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價格、股權原值、相關合理稅費。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轉入下一步操作。
③ 點擊“股權受讓方信息”右側的“填寫”,進入填寫頁面。選擇受讓方類型,填報股權受讓方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轉入下一步操作。
注意事項:如果受讓方為自然人,需已實名注冊個人所得稅APP,如尚未注冊,需先行注冊后再辦理。
④ 附報資料上傳:納稅人依次上傳股權轉讓合同、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其他證明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電子版。
(3)錄入收入與扣除信息。包括收入、稅前扣除費用、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相關信息。其中,“稅費扣除費用”中的“投資抵扣”和“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為非必填項。核實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4)稅款計算。系統(tǒng)自動根據填報數據,展示本次計稅明細及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料”,股權轉讓信息提交至受讓方進行核對確認(請您盡快提醒受讓方進行查看確認)。
6. 股權轉讓信息提交至受讓方確認。如果受讓方為自然人,需要其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或WEB端)查看并確認信息。如果受讓方為企業(yè),需要其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或WEB端)查看并確認信息。
第二步:受讓方核對股權轉讓信息
1. 對于受讓方為自然人的,受讓方會收到相應的提醒確認短信、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WEB端)站內信提示。受讓方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或WEB端)核對股權轉讓信息。
(1)個人所得稅APP
受讓方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右上角消息中心,可查看“股權轉讓信息確認”消息。點擊“立即查看”,可看到確認提醒,點擊“查看股權轉讓詳情”進入信息核對界面。
受讓方應認真核對股權轉讓信息,核對完成后選擇“核對結果”。若選擇“核對無誤”則直接點擊“提交”,若選擇“核對有誤”則填寫相應原因后點擊“提交”。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受讓方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點擊首頁消息中心,進入站內信。點擊“股權轉讓信息確認”,對股權轉讓信息進行核對,操作流程基本與“個人所得稅APP”一致。
2. 對于受讓方為企業(yè)的,受讓方可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WEB端)查看消息。
(1)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點擊“消息中心”或“待處理事項”模塊,可查看股權轉讓確認信息。對股權轉讓信息進行核對,操作流程可參考上述“個人所得稅APP”相關操作。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在“事項辦理”模塊可查看股權轉讓確認信息。對股權轉讓信息進行核對,操作流程可參考上述“個人所得稅APP”相關操作。
特別提示:
1. 對于受讓方未及時確認的,納稅人(股權轉讓方)需進一步提醒受讓方查看確認;對于受讓方確認不通過的,納稅人(股權轉讓方)需根據受讓方反饋信息進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讓方確認。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我要查詢”→“個人股權轉讓資料報送記錄查詢”,可以查看股權受讓方的確認結果(“受讓方確認中”或“受讓方確認不通過”)。
2. 對于受讓方確認通過的,會自動轉入稅務機關受理審核環(huán)節(jié)。
第三步:查看稅務機關審核結果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我要查詢”→“個人股權轉讓資料報送記錄查詢”,可以查看主管稅務機關對股權轉讓材料的審核進度。
1. 如果受理狀態(tài)為“稅務機關受理不通過”,則可以點擊“查看”,根據稅務機關受理不通過原因,對已提交的股權轉讓材料進行“修改”或“作廢”。
2. 如果受理狀態(tài)為“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則可以點擊“發(fā)起申報”進入申報繳稅環(huán)節(jié)。
第四步:納稅人(股權轉讓方)申報繳稅
1. 進入申報繳稅環(huán)節(jié),可以查看稅款金額,點擊“立即繳稅”。
2. 確認繳稅金額無誤后,點擊“確認繳稅”。納稅人可選擇多種繳稅方式。
3. 納稅人如果有需要,完成繳稅后可以點擊“轉開完稅證明”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第五步:納稅人(股權轉讓方)獲取“納稅申報編碼”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完成納稅申報后,主管稅務機關會通過短信形式將“納稅申報編碼”發(fā)送至納稅人(股權轉讓方)提供的手機號碼,用于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辦理該筆股權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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