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考務工作事項宣傳提綱
為了確保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有關精神,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考務工作在繼續(xù)鞏固2010年度考務改革成果的基礎上,作了必要調整。
一、調整變化主要內容
?。ㄒ唬┰诳偨Y2010年度“網(wǎng)上評卷”工作試點經(jīng)驗基礎上,2011年度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行網(wǎng)上評卷??忌痤}全部在答題卡上進行。
?。ǘ?011年度考試繼續(xù)實行“多套試卷”,考生務必粘貼條形碼。
2011年度考試每科試題本首頁左上角“試卷類型”下粘貼有條形碼,考生在答題前務必將條形碼揭下,粘貼在本人答題卡的“條形碼粘貼區(qū)”內,否則無法取得考試成績。即每份試題本左上角粘貼有條形碼,每份答題卡上印制有“條形碼粘貼區(qū)”。考生需通過揭下試題本左上角的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的“條形碼粘貼區(qū)”內,以此選定自己的試卷類型。
二、考生須知
?。ㄒ唬┛忌诖痤}前,首先,務必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姓名、座次號和準考證號等信息,并用2B鉛筆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相應的信息點,同時必須在試題本上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否則無法取得考試成績;其次,務必將試題本首頁左上角“試卷類型”下粘貼的條形碼揭下,粘貼在答題卡的“條形碼粘貼區(qū)”內,否則無法取得考試成績。
?。ǘ┛忌诖鹂陀^試題時,使用2B鉛筆對準題號填涂信息點,修改時務必用橡皮擦干凈;在答主觀試題時,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要求字體工整、筆跡清楚,并注意嚴格按照題號順序在明確標出的各題目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書寫的答案無效,在草稿紙、試題本上答題無效。
考生應注意保持答題卡卡面清潔,禁止折疊,禁止在答題卡上做其他任何標記,不得使用涂改液、膠帶紙和修正帶。
?。ㄈ┛忌鷳杂X遵守考試有關規(guī)定,誠信考試。對考試作弊的考生,經(jīng)查實后,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2011]第12號)進行處理,予以曝光,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學校,記入考生信息檔案。
三、考試工作人員及監(jiān)考人員注意事項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在對考生廣泛宣傳、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對考務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尤其是監(jiān)考環(huán)節(jié))嚴格檢查等方面,應制定相應的工作細則。
(一)對考生廣泛進行宣傳。
通過網(wǎng)絡、報紙、電臺等媒體,廣泛宣傳2011年度考務工作的調整內容。在考生的準考證上、考點入口處、考場黑板上等處印刷、張貼或寫明新的考試要求和注意事項,以便考生熟悉、了解考務管理變化主要內容,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ǘ┳龊孟嚓P人員,特別是監(jiān)考人員的培訓工作。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規(guī)定認真組織好考試工作人員、監(jiān)考人員等相關人員培訓工作,明確工作要求。
要求監(jiān)考人員必須全面掌握2011年度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改革內容及對監(jiān)考工作的要求。
1.開封后認真清點、核對試題本和答題卡份數(shù),確認無誤后分發(fā)。
2.提示并逐個檢查考生完整、準確填寫和填涂答題卡上各項內容,正確粘貼條形碼,并在試題本上填寫姓名、準考證號。
3.對于缺考人員,在考場座次表中該考生簽名處劃“×”符號,以示缺考。
4.按要求完成考場情況報告單的填寫與填涂。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完整、準確填寫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區(qū)名稱、考點名稱、考區(qū)代碼、考點代碼、考場號、應考人數(shù)、實考人數(shù)、缺考人數(shù)、考場紀律情況、違紀處理情況等內容;用2B鉛筆正確填涂考試科目、考區(qū)代碼、考點代碼、考場號、實考座次號、缺考座次號、違紀座次號等信息點;監(jiān)考人必須在監(jiān)考人簽名處簽名。
5.考試開始后,將缺考考生(或空白)試題本(連同試題本袋)、答題卡清點無誤后,一并裝入空白試卷袋內(《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封裝要求為,將缺考考生(或空白)試題本、答題卡清點無誤后,裝入空白試卷袋內),于考試結束前密封,交給考點集中保管。
6.考試結束后,將參考考生的有效答題卡按座次順序收齊,同時檢查每位考生的有效答題卡是否按頁碼順序排列,連同有效試題本、考場情況報告單及考場座次表一并密封于答題卡袋內(《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封裝要求為,將參考考生的有效答題卡按座次順序收齊裝入答題卡袋,連同有效試題本、考場情況報告單及考場座次表一并密封于試卷袋內),交給考點集中保管。
要求巡考等其他工作人員,根據(jù)工作任務,全面掌握相關要求。
?。ㄈ┙⒓詈拓熑巫肪恐贫?,切實履行巡考、監(jiān)考相關工作職責。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挑選政策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有監(jiān)考經(jīng)驗的人員作為監(jiān)考、巡考人員,并對監(jiān)考、巡考人員以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達不到要求的,不應參加考試管理工作。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和考試工作人員務必認真負責,一絲不茍,做好每項考務工作。
對于認真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做好本職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工作人員,應給予表彰、獎勵。
對于未認真履行監(jiān)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2011]第12號)等進行處理。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