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會計職稱考試資格審查時間8月15日起
關于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jù)自治區(qū)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新財會〔2011〕30號),我區(qū)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方式仍然采用考試后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申領相對應的資格證書。現(xiàn)將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查對象:
1、2011年度初級資格全科合格的考生;
2、2011年度中級資格全科一次合格或累計合格的考生;
3、歷年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全科合格但未參加后審的考生。
中級資格單科合格的考生不參加資格審查,待全科合格后一并審查。
二、審查內(nèi)容:
。ㄒ唬﹨⒓訒媽I(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賵猿衷瓌t,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zhì);
②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③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芫邆鋾嫃臉I(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偃〉么髮W?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谌〉么髮W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廴〉秒p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萑〉貌┦繉W位。
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考試當年12月31日止,按每12個月為一年的標準計算。相關學歷可以在從事會計工作前取得,也可在從事會計工作后取得。
。ㄋ模⿲νㄟ^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資格考試。
三、審查地點:
按規(guī)定應當參加資格后審的考生應當按原報名渠道參加資格審查。各地、州、市財政、人事部門設立聯(lián)合辦公機構,審查地點設在各地、州、市會考辦,辦公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見下表:
序號 | 考區(qū)名稱 | 考試資格審查地點 | 聯(lián)系電話 |
1 | 烏魯木齊 |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會計事務服務廳(人民路97號) | 0991-2839828 |
2 | 區(qū)本級 | 烏市明德路7號自治區(qū)財政廳會計事務服務大廳 | 0991-2330162 |
3 | 克拉瑪依 | 克拉瑪依市財政局會計科(市政府樓204室)克市迎賓路60號 | 0990-6223640 |
4 | 伊犁州 | 伊寧市新華西路64號 | 0999-8042184 |
5 | 克州 | 克州財政局會計科 | 0908–4235166轉6701 |
6 | 哈密 | 哈密市文化路4號哈密地區(qū)財政局 | 0902–2239084 |
7 | 博州 | 博樂市文化路125號 博州財政局 | 0909–2315980 |
8 | 阿克蘇 | 阿克蘇市北大街42號阿克蘇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0997-2125305 |
9 | 昌吉 | 昌吉市建國西路39號(昌吉州財政局二樓) | 0994-2522262 |
10 | 石河子 | 石河子市財政局會計科 | 0993-2014158 |
11 | 和田 | 和田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0903-2021866 |
12 | 喀什 | 喀什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喀什市解放北路92號 | 0998-2596701 |
13 | 阿勒泰 | 阿勒泰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阿勒泰市解放路) | 0906-2126990 |
14 | 吐魯番 | 吐魯番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0995-8523252 |
15 | 巴州 | 巴州財政局會計科(庫爾勒市梨鄉(xiāng)路梨鄉(xiāng)苑1號樓) | 0996-2024023 |
16 | 塔城 | 塔城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0901-6249400、6249401 |
17 | 馬蘭 | 63650部隊后勤部財務科 | 0996-2358324 |
18 | 奎屯 | 奎屯市財政局會計科(奎屯市北京東路18號) | 0992-3243845 |
四、審查時間:2011年8月15日-23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工作時間內(nèi),逾期不予受理。
五、參加資格審查的必備條件:
。ㄒ唬﹨⒓淤Y格審查須提交下列資料:
1、持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照片(1寸)1張(辦理資格證書使用);
(二)資格審查原則上由考生本人親自參加,因各種原因本人無法參加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六、證書辦理: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資格證書由各地區(qū)人事(職稱)部門統(tǒng)一辦理并負責發(fā)放;自治區(qū)本級考區(qū)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資格證書由自治區(qū)會考辦在自治區(qū)人事廳統(tǒng)一辦理并負責發(fā)放。
自治區(qū)會考辦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