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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 第二章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強化學習四、勞動合同訂立的主體
?。ㄒ唬﹦趧雍贤喠⒅黧w的資格要求
主體 | 要求 |
1.勞動者 | 需年滿16周歲,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特別注意】只有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錄用人員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歲) |
2.用人單位 | 有用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法人 (2)分支機構: ①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②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td> |
?。ǘ﹦趧雍贤喠⒅黧w的義務
1.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特別注意】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2個不得”:
2個不得 | 違反規(guī)定的責任 |
一是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 |
二是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提示】“其他名義”一般是指以保證金、抵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紀律違約金等形式收取費用 |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td> |
【提示】“其他證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證件:居民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專業(yè)技能證書、職稱評定證書等證件。
2.勞動者的義務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單項選擇題
關于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義務,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yè)危害、勞動報酬等情況
B.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工作與生活的各種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C.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證件
D.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可以要求勞動者適當提供押金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義務。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選項B不正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選項CD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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