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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2年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日期調整后特殊事項處理及時間要求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關于調整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日期的通知》,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將于2012年10月27、28日舉行。現(xiàn)將因特殊事項不能參加這次考試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chǎn)(原則掌握在生產(chǎn)前后各60天內)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對因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二)對因懷孕生產(chǎn)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三)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28日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wǎng)上申請;7月1日至7月25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市財政局會計科確認。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552-2072957 0552-2076967
蚌埠市財政局會計科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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