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講解: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第六章 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講解八、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進口貨物的納稅人,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均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如果進口的貨物不征消費稅,則上述公式中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
如果進口的貨物應征消費稅,則上述公式中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
【考題·單選題】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進口一批化妝品,關稅完稅價格40萬元。已知:化妝品關稅稅率為20%、消費稅稅率為30%.該企業(yè)進口化妝品應納進口增值稅稅額為( )萬元。(2010年考題)
A.2.06
B.6.80
C.8.16
D.11.66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的計算。該企業(yè)進口化妝品應納進口增值稅稅額=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1-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稅率=40×(1+20%)÷(1-30%)×17%=11.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