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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強化學習九、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
一、有效合同
1.定義:有效合同是法律承認其效力的合同。
2.條件:
?。?)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內(nèi)容合法。
二、無效合同
1.效力: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2.情形:(合同有“硬傷”)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注意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未損害國家利益的是可撤銷合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注意2】不包括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7)違反國家限制經(jīng)營、特許經(jīng)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jīng)營規(guī)定的。
【注意3】當事人超越經(jīng)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
3.處理
(1)返還財產(chǎn)或折價補償;
?。?)賠償損失: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賠償,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各自承擔;
(3)收歸國家所有:當事人惡意串通的合同。
4.部分無效的情況: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
?。?)約定了免除或限制當事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應承擔責任的條款的合同;
(2)約定了免除或者限制人身傷害責任條款的合同;
?。?)約定了違法的違約責任或解決爭議的方式;
(4)約定了免除或限制法律禁止免除或限制的責任條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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