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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強化提高: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02/19 13:49:30 字體:

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六: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一、合同的變更

  二、合同的轉讓

  1.合同權利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無需債務人的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的抗辯權,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2.合同義務轉讓

  債務人轉讓債務,應當經(jīng)債權人的同意。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3.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

  合同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將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時,除應當征得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外,還應當遵守《合同法》有關轉讓權利和義務轉移的其他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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