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考試《經(jīng)濟法》預習: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gòu)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1/11/23 09:18:23 字體:

第二章 企業(yè)與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gòu)

  (一)股東大會1.會議類型

 ?。?)年會:每年一次

  (2)臨時股東大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nèi)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選擇題)

  ①董事人數(shù)不足《公司法》規(guī)定人數(shù)(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shù)的2/3時;

  ②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1/3時;

  ③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芏聲J為必要時;

 ?、荼O(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

 ?、薰菊鲁桃?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召集: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半數(shù)以上董事推舉董事)——監(jiān)事會——連續(xù)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

  3.通知

  (1)年會:20日前

 ?。?)臨時股東大會: 15日前

 ?。?)發(fā)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30日前公告

 ?。?)臨時提案權(quán)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兩日內(nèi)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不得對向股東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決議

  (1)一般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不是全體)的股東所持表決權(quán)過半數(shù)通過。

 ?。?)特別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quán)的2/3以上通過。

 ?、傩薷墓菊鲁?;

 ?、谠黾踊驕p少注冊資本;

 ?、酃竞喜?、分立、解散;

 ?、茏兏拘问?

  【注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事項內(nèi)容與有限責任公司完全相同。

 ?。?)累積投票制: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jiān)事時使用

  某股東享有的表決權(quán)=應選董事或監(jiān)事人數(shù)×所持股份數(shù)

  5.簽名: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名。

  (二)董事會

  1.組成

 ?。?)人數(shù):5~19人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由3-13人組成

 ?。?)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chǎn)生。

  【鏈接】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gòu)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chǎn)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職工代表:可以有職工代表

 ?。?)任期與職權(quán):同有限責任公司

  2.會議召集:董事會會議每年度至少召開2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

  3.出席: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shù)”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4.表決:

 ?。?)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jīng)“全體”(而非出席)董事的“過半數(shù)”(>1/2)通過;

  (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可以“書面”(不能口頭)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為出席

  5.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鏈接】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由“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而非股東)簽名。

 ?。?)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jīng)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ㄈ┙?jīng)理

 ?。ㄋ模┍O(jiān)事會(同有限責任)

  1.組成:不得少于3人。(同有限責任)

  監(jiān)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