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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考試《經(jīng)濟法》預習:建設工程合同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7/02 14:05:20 字體: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論

  知識點十四、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種類

 ?。ㄒ唬┙ㄔO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區(qū)別于承攬合同的特征:

  1.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是建設工程項目,并非一般的加工定作物。

  2.承包方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并須在注冊資本、技術人員、裝備、資質要求等方面具備一定條件。

  3.建設工程合同受到國家更加嚴格的管理和監(jiān)督。

 ?。ǘ┙ㄔO工程合同的種類

  1. 按照建設工程的環(huán)節(jié)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分為勘察合同、設計合同和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實行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當與監(jiān)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jiān)理合同。

  2. 按照建設工程的標的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分為總承包合同、單項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注意】

  1.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jīng)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2.發(fā)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fā)包給幾個承包人。

  3.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4.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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