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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考試《經(jīng)濟法》復習:收購的法律后果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8/16 13:58:51 字體:

第八章 證券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四、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后果

  1.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2個月內(nèi)不得轉讓。

  2.收購行為完成后,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yè)形式(不是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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