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0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6月14日-18日
內(nèi)容摘要: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14日至6月18日。報名地點為海南省財政廳。考試地點設在??谑?。
關于2010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jié)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jié)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48號)要求,現(xiàn)就做好我省2010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jié)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會計從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2.獲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
4.大學??飘厴I(yè),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8年以上;
5.不具備以上規(guī)定學歷、資歷,但同時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2項以上者:
(1)國家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榮獲省、部級以上先進會計工作者榮譽稱號者;
(3)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二等以上有關財務、會計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正式出版的財會專業(yè)著作、譯作或合編中專以上財會專業(yè)教材的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者。
?。ǘ﹫竺k法、時間及地點
1.報名辦法:各市縣及省直駐市縣單位的報名工作由各市縣財政局組織,報名資料由各市縣財政局審核同意后于6月18日前送省財政廳會計處。在??谑械氖≈睓C關、企事業(yè)單位及中央駐瓊單位的報名資料由單位審核同意后于6月18日前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各市縣財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及中央駐瓊單位,應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準確、齊全。
2.報名時間:2010年6月14日至6月18日。
3.報名地點:海南省財政廳(??谑袨I海大道109號省財政大廈1703室,報名電話:0898-68531650,聯(lián)系人:陳玲)
(三)報名材料
1.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
2.身份證;
3.學歷證書;
4.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5.會計師資格證書;
6.符合破格報名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ㄒ陨喜牧暇杼峁┰?份復印件。)
7.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ㄋ模┛荚嚳颇?、時間及地點
1.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荚嚥捎瞄_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guī),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yè)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2.考試時間:2010年9月5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
3.考試地點:設在海口市,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考試收費按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瓊價審批函[2010]176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報名費100元。
2.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此證在全國范圍內(nèi)3年內(nèi)有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將參照國家標準確定我省的合格標準,由省會考辦核發(fā)合格證明,此證在我省本年度的高級會計師評審中有效。
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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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員應是2008至2010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并具備《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瓊財會[2006]1966號)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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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
2.《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2)。
3.取得會計師資格以來的個人工作總結(jié)。
4.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關于申報材料公示一周時間情況證明的書面材料(所有申報材料需在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證明中應標明具體公示日期)。
5.相關證明材料:(1)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證;(2)身份證;(3)學歷證書;(4)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5)會計師資格證書;(6)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7)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8)業(yè)績成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9)符合破格或免試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6.反映申報人的專業(yè)技術能力及業(yè)績、政策理論水平的材料,具體參見《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瓊財會[2006]1966號)第三條。其中,財會專業(yè)論文、著作、專項調(diào)查分析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封面、目錄和版權頁)。
以上申報材料統(tǒng)一向省財政廳會計處申報,其中的原件經(jīng)審查后退回,復印件應以A4規(guī)格紙張復印一式3份,在每頁復印件注“已核,情況屬實”加蓋單位公章并依序裝訂。
(三)有關事項說明
1.申報人應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申報材料虛假及鑒定意見失實的,取消申報人的評審資格,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評審,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鑒定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2.申報人員的任職資歷、職稱外語免試年齡的截止時間2010年12月31日。其他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2010年11月13日。計算機政策按照瓊?cè)藙诒2009]19號文件執(zhí)行。
3.評審收費按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瓊價審批函[2010]176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
4.評審材料受理時間為2010年11月9日至13日,逾期恕不受理。
海南省財政廳會計處聯(lián)系人:陳玲,電話:0898-68531650。
附件1: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附件2: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