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經(jīng)濟師考試 外匯管理與外債管理
一、外匯管理概述
(一)含義
狹義的外匯管理又稱外匯管制,是指對外匯兌換施加的限制性措施,主要表現(xiàn)為對外匯可得性和價格的限制。廣義的外匯管理既包括外匯管制,也包括為實施外匯管制或其他管制措施而采取的配套管理措施。
(二)外匯管理的目的和弊端
目的: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或改善國際收支狀況;穩(wěn)定本幣匯率,減少涉外經(jīng)濟活動中的匯率風險;防止資本外逃或大規(guī)模投機性資本沖擊,維護金融市場的穩(wěn)定;增加外匯儲備;有效利用外匯資金,推動重點產業(yè)的發(fā)展;增強商品的國際競爭力;維護金融安全。
弊端:扭曲匯率,造成資源配置低效率;導致尋租和腐敗行為;導致非法地地下經(jīng)濟蔓延;導致收入分配不公;不利于經(jīng)濟的長遠發(fā)展。
二、貨幣可兌換
(一)貨幣可兌換的概念與類型
1.貨幣可兌換是相對于外匯管制而言的,在紙幣流通條件下,是指居民不受官方的限制,按照市場匯率自由地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相兌換,用于對外支付或作為資產來持有。
2.貨幣可兌換的類型
依據(jù)可兌換程度劃分,貨幣可兌換分為完全可兌換和部分可兌換。
(1)完全可兌換
一國或某一貨幣區(qū)居民可以在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下,自由地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相兌換。
(2)部分可兌換
指一國或某一貨幣區(qū)的居民可以在部分國際交易項目下自由地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相兌換。常見的部分可兌換有經(jīng)常項目可兌換和資本項目可兌換。
(二)經(jīng)常項目可兌換的標準與內容
根據(j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xié)定,成員國如接受第八條款規(guī)定的義務,則該國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成員國,其貨幣將被視為可兌換貨幣。第八條主要內容包括:
(1)不得對經(jīng)常性國際交易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施加限制。
(2)不得實施歧視性貨幣措施和復匯率政策。
(3)成員國對其他國家所持有的本國貨幣,如對方提出申請并說明這部分貨幣結存系經(jīng)常性交易中獲得的,則應予購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可兌換主要是指經(jīng)常項目可兌換,而不是完全可兌換。
(三)資本項目可兌換
資本項目可兌換就是實現(xiàn)貨幣在資本與金融賬戶下各交易項目的可兌換。
資本項目完全可兌換的條件:(1)穩(wěn)定的宏觀經(jīng)濟環(huán)境。(2)穩(wěn)健的金融體系。(3)彈性的匯率制度。
三、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的改革
1996年12月我國實現(xiàn)了人民幣經(jīng)常項目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外匯進行嚴格管理。經(jīng)常項目外匯管理仍然實行真實性審核。
人民幣經(jīng)常項目可兌換條件下的資本項目管理:目前,除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外,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均需調回境內。
四、外債管理
(一)外債與外債管理的概念
根據(j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定義,外債是指在任何特定時間內,一國居民對非居民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責任的債務,包括本金的償還和利息的支付。
外債管理是指一國政府對外債及其運行加以控制和監(jiān)督。
(二)外債總量管理與結構管理
1.外債總量管理
外債總量管理的核心,是使外債總量適度,不超過債務國的吸收能力。外債的吸收能力取決于債務國的負債能力和償債能力兩個方面。前者決定債務國能否將借入的外債消化得了,使用得起;后者決定債務國對外債能否償還得起。
目前,世界各國用來監(jiān)測外債總量是否適度的指標(債務國控制外債總量的警戒線)主要有:
負債率≤20%
債務率≤100%
償債率≤25%
短期債務率≤25%
(1)負債率,即當年未清償外債余額與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比率。其公式為:
負責率=當年未清償外債余額/當年國民生產總值×100%
(2)債務率,即當年未清償外債余額與當年貨物服務出口總額的比率。其公式為:
債務率=當年未清償外債余額/當年貨物服務出口總額×100%
(3)償債率,即當年外債還本付息總額與當年貨物服務出口總額的比率。其公式為:
償債率=當年外債還本付息總額/當年貨物服務出口總額×100%
(4)短期債務率,即當年未清償外債余額中,一年和一年以下期限的短期債務所占的比重。其公式為:
短期債務率=短期外債余額/當年未清償外債余額
2.外債結構管理
外債結構管理的核心,是優(yōu)化外債結構。外債結構是指外債的各構成部分在外債總體中的排列組合與相互地位。
外債結構的優(yōu)化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偻鈧N類結構的優(yōu)化。
②外債期限結構的優(yōu)化。
?、弁鈧式Y構的優(yōu)化。
?、芡鈧鶐欧N結構的優(yōu)化。
?、萃鈧鶉鴦e結構的優(yōu)化。
?、尥鈧断蚪Y構的優(yōu)化。
五、我國外債管理體制
1.我國的外債情況
截至2010年底,我國外債余額為5489.38億美元。
2.我國的外債管理制度
我國對外債實行計劃管理。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