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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2013年中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31日止

來源: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 2013/05/27 10:50:46 字體:

內容摘要:廣東中山2013年中級審計師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10日9:00—5月31日17:00,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5月31日17:00。

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22號),現(xiàn)將我市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ㄒ唬┚W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10日9:00—5月3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忌诰W上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須上傳本人相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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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5月31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我市考生要妥善保管《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待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的時間到我市人力資源考試院提交報名表、相片、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忌峤坏南嗥瑸橹谱骱细褡C書所用,務必與報名時上傳的相片一致??己蟪煽兒细裉峤毁Y料地點:中山市政府民生辦公區(qū)(民生路38號)二樓15號窗口,電話:88230675.

  二、考試時間、級別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級 別科 目
10月13日9:00-11:30初、中級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14:00-16:30審計理論與實務
9:00-12:00高級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14:00-17:00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和內容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參加初、中、高級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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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初、中級資格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3.我省各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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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初、中級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yè)財務管理、企業(yè)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yè)財務審計。

  2.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財政,金融,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審計案例分析(審計技術與方法應用)。

  四、其他

  (一)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guī)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yè)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fā)現(xiàn),均將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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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ㄈ┛紙鲈O置

  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ㄋ模士甲C的獲取

  我市考生準考證由中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的時間、地點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dzs.lss.gov.cn)公布。

 ?。ㄎ澹┳C書發(fā)放方式

  我市考生成績單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統(tǒng)一發(fā)放,發(fā)放的時間請留意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dzs.lss.gov.cn)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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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463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初、中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高級按每科100元收取。

  附件: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

  附件1: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ㄒ唬﹫罂紝徲嫵跫壻Y格考試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ǘ┚邆湎铝袟l件之一,可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ㄈ┚邆湎铝袟l件之一,可報考高級審計師考試:

  1.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0〕100號)文規(guī)定,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年限截止日期為2013年年底。

 ?。ㄋ模└鶕耸虏俊蛾P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fā)證登記表》或《2013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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