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山西省政府正式下發(fā)《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決定從2011年2月1日起全省開始計征“地方教育附加”,并授權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與此前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有何不同?與我省增加財政教育投入有何關系?對于教育事業(yè)優(yōu)先發(fā)展又有怎樣的作用?9月28日,帶著諸多疑問,記者專訪了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盧曉中。
以增值、營業(yè)、消費稅額2%征收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重要意義及政策依據(jù)。
盧曉中:教育投入是支撐國家長遠發(fā)展的基礎性、戰(zhàn)略性投資,是發(fā)展教育事業(yè)的重要物質基礎,是公共財政保障的重點。黨中央、國務院始終堅持優(yōu)先發(fā)展教育,高度重視增加財政教育投入,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財政措施!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明確提出,到2012年實現(xiàn)國家財政性教育經(jīng)費支出占國內生產(chǎn)總值比例達到4%的目標。實現(xiàn)這一目標,資金投入量大,任務十分艱巨。近年來,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都先后開征了地方教育附加。今年6月,國務院下發(fā)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要求全面開征地方教育附加。我省按照財政部《關于同意山西省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復函》等有關文件,決定從今年2月1日起計征地方教育附加。
記者:我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圍及標準是什么?
盧曉中:在我省,凡繳納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外籍個人),按照實際繳納“三稅”稅額的2%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促進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
記者:地方教育附加如何征收繳庫?資金有何用途?
盧曉中:地方教育附加按屬地原則征繳入庫,省級與縣(市、區(qū))級分成比例為3∶7,分別繳入省級國庫和縣(市、區(qū))級國庫。地方教育附加專項用于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用于均衡發(fā)展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建設中小學校舍,改善中小學和職業(yè)教育辦學條件等。
記者:這次新開征的“地方教育附加”與現(xiàn)在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是否重復征收?
盧曉中:兩個教育附加都屬于中央和地方用于教育的專項資金,但并不是重復征收。首先是名稱不同。這次新開征的稱為“地方教育附加”,有別于原來的“教育費附加”。二是計征的費率不同。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稅”稅額的2%計征,而教育費附加按“三稅”稅額的3%計征。三是開征的權限與入庫級次不同。“教育費附加”的開征權限在中央,“地方教育附加”的開征權限在省政府。另外,前者的收入有中央收入部分,后者的收入全部屬于地方收入。
預計今年可征收20億元
記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面臨的主要困難有哪些?全省地稅系統(tǒng)將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征收?
盧曉中:目前,此項工作主要面臨兩方面的困難:一是時間緊、任務重,特別是補征2月至8月應繳地方教育附加難度較大;二是稅收綜合征管軟件功能擴充及新增費種核定等前期準備工作量較大。
對此,省地稅局高度重視,并著力采取四項措施確保用3個月時間完成全年的征收工作:一是及時轉發(fā)《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并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全省地稅系統(tǒng)把認識統(tǒng)一到省政府文件精神上來,把地方教育附加與地方稅收進行“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二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多種媒體進行政策宣傳,提高企業(yè)、個人繳費意識和履行法定社會責任意識,營造和諧的征納氛圍;三是進一步完善擴充稅收綜合征管軟件,增加對地方教育附加征管的技術支持,并及時完成對30多萬個管戶新增費種的核定工作;四是加大工作力度,從10月1日起開始全面申報征收,在做好9月當期應繳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入庫的同時,對今年2-8月的應繳地方教育附加進行核查補征。目前,地方教育附加開征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全省地稅系統(tǒng)均已完成。
記者:預計我省每年可征收多少教育專項資金?
盧曉中:省地稅局黨組要求全省地稅系統(tǒng)發(fā)揮部門職能作用,積極服務轉型跨越發(fā)展,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兩個教育附加”實現(xiàn)應收盡收。預計今年可組織入庫“教育費附加”36億元、“地方教育附加”20億元,合計56億元,約占全省財政教育投入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