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宜就鎮(zhèn)規(guī)范專戶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宜就鎮(zhèn)財政所結合實際,完善內部制度,加強收入、支出、印鑒、會計基礎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一是加強收入管理,嚴格繳款程序和票據管理。對于少量的非稅收入,每月通過“非稅收入匯繳專戶”向縣財政繳款一次;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收入匯繳專戶集中匯繳縣級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的收入集中繳入縣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嚴格票據領用和核銷,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每半年對單位會計賬務進行檢查,有效防止執(zhí)收單位隱瞞、截留、坐支和挪用相關收入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是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撥款審批程序。對于縣財政下達的部門預算資金,根據實際支出需要,填報《預算單位財政資金撥款審批表》,經財政所長審核、鎮(zhèn)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后上報縣財政核定;對于縣財政下達的專項資金,嚴格按工程進度填報《永仁縣財政局專項資金審批表》,由縣財政審核后直接支付;凡經鎮(zhèn)財政專戶撥付的每一筆資金,都必須由用款單位或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由監(jiān)管職能站所提出意見,報財政所審核和鎮(zhèn)長審批后方能撥款。
三是加強印鑒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建立健全撥款登記制度和印鑒移交制度,對財政專戶預留印鑒,做到分崗分印管理,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
四是加強內部監(jiān)督,科學設崗定責。依據實際情況,設置財政專戶會計、出納、稽核、檔案管理和印鑒管理5個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做到分工協作、相互牽制。
五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賬戶核算。在專項資金戶下按照專項資金的性質進行分賬核算,分別設置支農扶貧資金、抗震救災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其他專項資金和支農周轉金等6套賬進行核算。對發(fā)生的每筆業(yè)務,按時進行賬務處理,做到日清月結,賬賬、賬證相符;嚴格對賬制度,堅持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做到賬款、賬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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