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財政加強農(nóng)業(yè)扶貧“雙到”資金管理
2011年,廣東湛江財政局下達扶貧“雙到”省、市獎補資金4120萬元,2011年度省級補助資金127萬元,市級幫扶資金1540萬元,幫扶貧困村154條,所有資金已于去年底全部下?lián)艿礁飨嚓P縣(市、區(qū))。針對扶貧“雙到”資金的急劇增加,湛江財政局加大扶貧“雙到”資金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分級審核,逐級撥付
按照“分級審核、逐級撥付”的原則,財政補助資金根據(jù)預算管理級次逐級下?lián),市財政將省、市補助資金下達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再由縣級財政分解撥付到各鎮(zhèn)財政所,減少中間審批環(huán)節(jié)。
二是分級管理,審批核撥
對省、市財政安排的基礎性補助資金,連同縣級安排的基礎性補助資金,根據(jù)對口幫扶單位與被幫扶貧困村共同制訂切實可行的幫扶項目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屬市級幫扶村的報市扶貧辦和市財政局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縣級則由同級扶貧辦和財政局審批同意方可執(zhí)行。對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的扶貧工作經(jīng)費,由幫扶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向?qū)诜鲐毚逅鶎冁?zhèn)財政所申請撥付。
三是加強監(jiān)管,健全機制
各級財政、扶貧、對口幫扶有關部門充分發(fā)揮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幫扶資金管理,建立健全幫扶資金運行和項目管理機制,嚴格幫扶資金投向和使用范圍,實行幫扶資金轉(zhuǎn)賬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同時,各級財政、審計部門加大對幫扶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和使用效益進行檢查,對弄虛作假或擠占、截留、滯留幫扶資金或者有其他財政違法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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