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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科目
第一章 法律基礎知識
考情分析
本章是考試的非重點章,但在本教材的學習中起的法律基礎性學習的作用,對 理解學好后面章節(jié)的內(nèi)容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章09年分值3.5分,預計2010年分值在5分左右,題型主要是客 觀題。
第一節(jié) 法律的一般理論
一、重點難點
?。ㄒ唬┓梢?guī)范的種類
1.按照規(guī)范內(nèi)容不同,可以將法律規(guī)范分為授權性規(guī)范與義務性規(guī)范。義務性 規(guī)范可以分為:命令性規(guī)范和禁止性規(guī)范。
2.按照法律規(guī)范對人們行為的規(guī)定和限度的范圍,程度的不同,可以將法律規(guī) 范分為強行性規(guī)范和任意性規(guī)范。
【提示】義務性規(guī)范屬于強制性規(guī)范。
3.按照法律規(guī)范的確定性程度,可以將法律規(guī)范分為確定性規(guī)范和非確定性規(guī) 范。非確定性規(guī)范包括委任性規(guī)范和準用性規(guī)范。
?。ǘ┓申P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法律關系中權利的享受者和義務的承擔者,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組織、國家。
1.權利能力。權利能力是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它反映了權利 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可能性。
2.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指權利主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權利和承擔義務 的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界定: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或者十六周歲以上不滿 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 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 ”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提示】法人組織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在 成立時同時產(chǎn)生,到終止時同時消滅;行為能力通過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實現(xiàn)。
?。ㄈ┓申P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的客體 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物、行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文學藝術作品、科學著作、科學發(fā)明等)。
(四)法律關系的變動原因——法律事實
所謂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關系產(chǎn)生、 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xiàn)象。根據(jù)不同的標準,法律事實可以分為兩類:事件和人的行為。
二、典型試題評析
【例題1·單選題】下列規(guī)范性文件中 ,屬于行政法規(guī)的是( )。(2004年)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B.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注冊會計師條例》
D.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jié)算賬戶管理辦法》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jīng)濟法的淵源。行政 法規(guī)是指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國務院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本題中,A選 項屬于法律;C選項屬于地方性法規(guī);D選項屬于部門規(guī)章。
【例題2·單選題】下列關于自然人民 事行為能力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2009年)
A.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 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十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jù)規(guī)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 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因此選項C錯誤。
第二節(jié) 法律行為制度
一、重點難點
?。ㄒ唬┮馑急硎?
1.意思表示行為原則上應當明示。特殊情況下可以默示。
2.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
?。?)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分為對話的意思表示和非對話的意思表示。對話的 意思表示是在當事人了解的時候生效。非對話的意思表示,如書信往來,電報,是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 效。
(2)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如遺囑行為、拋棄動產(chǎn)。一般來說無相對人的意 思表示,原則上是在意思表示完成時生效。
【解釋】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要約要求以行為方式作出承 諾的,則行為作出時承諾生效。
?。ǘo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除了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純獲利的民事行 為以外,一般來說,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解釋】另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實施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 生活方面的法律行為。如購買文具、乘坐交通工具等。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
3.受欺詐而為的民事行為欺詐的構成要件
(1)要有具體欺詐行為;(2)欺詐人主觀心理狀態(tài)是故意;(3)受欺詐方 做出了意思表示;受欺詐方實施的民事行為與欺詐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
【解釋】知假買假不構成欺詐。
【提示】受欺詐而為民事行為的效果:
?。?)因欺詐方式簽訂的合同,如果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則是可變更,可撤銷 ;
?。?)因欺詐方式簽訂的合同,如果損害了國家利益,合同行為無效;
?。?)因欺詐方式實施的單方法律行為,則該行為無效?!独^承法》第22條規(guī) 定,因欺詐而訂立的遺囑無效。
4.脅迫而為的民事行為的法律效果
?。?)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如果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 同;
?。?)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如果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
?。?)因脅迫而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5.乘人之危所為的民事行為的法律效果
?。?)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因乘人之危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乘人之危所為的 民事行為是指利用對方當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難境地,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做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 行為。
【解釋】如果行為人沒有利用當事人的危難境地迫使其作出于其不利的意思表 示,而是由處于危難境地的當事人主動作出意思表示,則不構成乘人之危的意思表示。
6.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7.違反法律或社會公眾利益的。
8.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民事行為。
9.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民事行為。
?。ㄈ┛勺兏⒖沙蜂N民事行為的種類
1.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
【解釋】對于動機的錯誤認識一般不成立重大誤解。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
3.受欺詐、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不考慮是否損害國家利益)。
?。ㄋ模┏蜂N權
1.在欺詐、脅迫和乘人之危的情況下只有受損害方才有撤銷權。
2.撤銷權受行使期間的限制。
【提示】《合同法》第55條規(guī)定,具有撤銷 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ㄎ澹└綏l件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1.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分類
?。?)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延緩條件等同于“生效條件” 和“停止條件”。條件成就時,法律行為才生效。
?。?)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條件成就時行為因此而歸于無效。
【提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延緩期限也稱始期;(2)解除期限也稱終期。
二、典型試題評析
【例題1·單選題】根據(jù)《民法通則》 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的是( )。(2006年)
A.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B.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
C.所附條件尚未成就的附條件民事行為
D.因重大誤解而實施的民事行為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無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第三節(jié) 代理制度
一、重點難點
?。ㄒ唬┐淼母拍钆c相關概念的區(qū)別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 此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一種法律制度。
1.具有人身性質(zhì)的民事法律行為(如立遺囑、結(jié)婚等)、雙方當事人約定必須 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演出、發(fā)表演講等)不得代理。
2.代理與委托、代表、行紀的區(qū)別(P23)
?。ǘo權代理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48條規(guī)定,在無權代理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
【解釋】效力待定的情況下,在合同成立時,處于一種待定的狀態(tài)既不能說有 效,也不能說無效,從而分別區(qū)分于無效民事行為和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1.在效力待定的情況下,被代理人有追認和拒絕追認的權力,都屬于形成權, 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fā)生法律效力。
2.相對人的保護
(1)催告。在被代理人追認前,相對人可以催告,請求被代理人對是否追認 代理權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 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催告在性質(zhì)上屬于意思通知行為,不屬于形成權。
?。?)撤銷權。善意相對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認權之前,有權撤銷其對無權代 理人已經(jīng)作出的意思表示,此為撤銷權。
撤銷權的行使有兩個條件:①只有善意相對人才可以行使撤銷權。②撤銷權的 行使必須是本人行使追認權之前。
?。ㄈ┍硪姶淼臉嫵梢?
1.代理人無代理權;2、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3、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無權 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4、相對人基于這個客觀情形而與無權代理人成立民事行為。
【解釋】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在實踐中,通常 表現(xiàn)為:
(1)合同簽訂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紹信或蓋有印章的空白合同書,使得相對 人相信其有代理權;(2)無權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權,且代理期限尚未結(jié)束,但實施代理行為時代理權 已經(jīng)終止;(3)被代理人對第三人表示已將代理權授予他人,而實際并未授權。
【提示】表見代理的法律效果:(1)表見代 理對于本人來說,產(chǎn)生與有權代理一樣的效果;(2)表見代理對于相對人來說,既可以主張其為狹義無權代 理,也可以主張其為表見代理。如果主張狹義無權代理,則相對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從而使得整 個代理行為歸于無效。
二、典型試題解析
【例題1·單選題】下列行為中,屬于 代理行為的是( )。(2001年)
A.居間行為
B.行紀行為
C.代保管物品行為
D.保險公司業(yè)務員的攬保行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代理行為。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法律行為。本題只有D選項保險公司業(yè)務員的攬保 行為屬于代理公司業(yè)務行為。
【例題2·單選題】下列行為中,不構 成代理的是( )。(2009年試題·舊)
A.甲受公司委托,代為處理公司的民事訴訟糾紛
B.乙受公司委托,以該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為申請專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會上致辭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代理的概念。根 據(jù)規(guī)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直接 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一種法律制度。選項ABC均構成代理;選項D中,丁不是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所以不是代 理。
【例題3·多選題】2007年7月5日,甲 授權乙以甲的名義將甲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出售,價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價格購買。乙 遂對丙說:“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說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賣給你,他肯定也會同意的。” 乙遂以甲的名義以6000元將筆記本電腦賣給丙。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2007年)
A.該買賣行為無效
B.乙是無權代理行為
C.乙可以撤銷該行為
D.甲可以追認該行為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無權代理的法律 后果。根據(jù)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jīng)被代理 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該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歸為無效,因此選 項A不正確;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因此選項C不正確。
第四節(jié) 訴訟時效制度
一、重點難點
?。ㄒ唬┰V訟時效與除斥期間二者的區(qū)別:
?。?)適用對象不同。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除斥期間一般適用于形成 權,如追認權、解除權、撤銷權等。
?。?)可以援用的主體不同。訴訟時效須由當事人主張后人民法院才能審查, 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除斥期間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動審查。
?。?)法律效力不同。訴訟時效屆滿只是導致勝訴權的消滅,實體權利不消滅 ;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消滅。
?。?)期間性質(zhì)不同。訴訟時效是可變期間,可以因主客觀原因不斷、中止或 延長: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不適用時效中斷、中止和延長的規(guī)定。
?。ǘ┰V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有兩類: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障礙。此處的其他障礙 包括:(1)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 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2)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3)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 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ㄈ┰V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1、提起訴訟;2、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3、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二、典型試題解析
【例題1·單選題】下列情形中,當事 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能夠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2009年試題·新)
A.債權人甲要求銀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銀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銀行 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抗辯
B.債權人乙要求債務人公司的股東繳足5年前應當繳付而未繳付的出資額,股 東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抗辯
C.專利權人丙在得知侵犯專利權行為后的第5年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 ,侵權人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抗辯
D.債權人丁在訴訟時效屆滿前5日以平信方式發(fā)送催款函給債務人,卻因地址 書寫錯誤在2個月后被退回。丁遂提起訴訟,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抗辯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根據(jù)規(guī)定 ,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如選項A;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券本息請求權;(3)基于投資關系產(chǎn)生的繳付出資 請求權,如選項B;(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債權請求權。選項D的情形可以主張訴訟時效抗辯。
【例題2·單選題】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 ,下列爭議中,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的是( )。(2006年)
A.國際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
B.貸款擔保合同爭議
C.因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引起的爭議
D.因運輸?shù)纳唐穪G失或損毀引起的爭議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短期訴訟時效。身體 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 時效期間為1年。
【例題3·單選題】甲將行李寄存于火 車站寄存處,提取時被告知該行李丟失。甲要求寄存處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時效為( )。(2009年試題 ·舊)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期間。寄存 財物丟失,因此訴訟時效為1年,選項A正確。
【例題4·單選題】1988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 擊傷。經(jīng)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jù)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趙某要求錢某賠償?shù)?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 )。(2008年)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最長訴訟時效。權利 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從1988年2月8日起),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五節(jié) 民事訴訟與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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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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