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稅收范疇的基本因素。包含三方面的內(nèi)容:對什么征稅,征多少及由誰負擔和繳納。因此,征稅對象、稅率和納稅人就構成稅收范疇的基本要素。這是稅收三要素說。也有人主張政府作為征稅人也是稅收要素之一。這是稅收四要素說。稅收要素是稅收內(nèi)容的具體表現(xiàn),離開稅收要素就無所謂稅。作為稅收范疇的要素和作為稅收制度的要素既有重迭又不完全等同。作為稅收范疇的要素只是一種理論抽象,每個要素并不要求有具體的確定的指向。而作為稅收制度的基本的要素則是規(guī)范征納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法律的具體表現(xiàn)。構成稅制的要素不僅有征稅對象、稅率和納稅人、還包括稅目、計稅依據(jù)、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減免和違章處理等要素,而且每一種要素都需要規(guī)定具體的確定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