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賬簿”印花稅怎么算

來源: 編輯: 2003/05/15 12:28:49 字體: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薄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025號文件)規(guī)定:“一、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執(zhí)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绷硗飧鶕?jù)《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相關規(guī)定,及《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相關規(guī)定,在賬簿啟用時根據(jù)“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按萬分之五的比例計算應納稅額,當應納稅額小于或等于500元時,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并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章注銷或者畫銷;當應納稅額超過500元時,應向當?shù)囟悇諜C關申請?zhí)顚懤U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lián)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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