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2007年母親健康快車項目流動醫(y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贛國稅函[2007]367號

頒布時間:2007-12-28 09:31:47.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吉安、上饒市國家稅務局:正保會計網校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07年母親健康快車項目流動醫(y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07〕140號)精神,現(xiàn)將我省2007年母親健康快車項目流動醫(y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稅車輛型號和數量

  江西省遂川縣婦幼保健院:金旅牌XML5031XJH32一輛;江西省鄱陽縣婦幼保健院:金旅牌XML5031XJH32一輛。免稅指標使用截止期限為2008年5月31日,過期作廢。

  二、免稅手續(xù)

  車主在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需向車輛購置稅征收單位提供車輛內觀、外觀5寸照片1套,出示中國婦女發(fā)展基金會隨車配發(fā)的《母親健康快車專用車證》。車輛購置稅征收單位依據本通知所列免稅車輛計劃、型號、車輛內、外觀彩色照片、《母親健康快車專用車證》和其他相關規(guī)定辦理免稅手續(xù)。

  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范圍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補繳車輛購置稅。

  三、免稅圖冊

  免稅圖片在省局FTP網\center\流轉稅處\車購稅\免稅圖冊\母親健康快車目錄下載。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