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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安牌小汽車減征消費稅的補充通知

財稅[2004]5號

頒布時間:2004-02-1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

  對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長安牌SC6336C型小汽車,按照2003年9月12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fā)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安牌小汽車減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03]203號)規(guī)定的日期減征消費稅。請遵照執(zhí)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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