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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財稅外字[1981]66號

頒布時間:1981-07-18 13:35:01.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上海市稅務局:

  滬稅(1981)328號文收悉。關于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為了簡化征納手續(xù),同意你局意見,如果納稅人臨時離境,不能在規(guī)定的申報納稅期限內返回中國的,經過本人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在離華前,暫按上月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納稅,待返華后,再辦理多退少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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