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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局關于中外合資企業(yè)臺灣雇員取得安家費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發(fā)[1990]1337號

頒布時間:1990-10-3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稅務局:

  1990年10月4日粵稅發(fā)[1990]552號《關于對中外合資企業(yè)的臺灣雇員取得安家費收入應否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問題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局意見,對XXX有限公司的臺灣雇員按月從公司領取的補助性質的安家費,屬于其每月提供勞務收入的一部分,應并入其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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