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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

勞險字[1981]9號

頒布時間:1981-04-2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

  最近一些地區(qū)詢問,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中國共產(chǎn)黨和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的工人),是否同干部一樣享受老紅軍、老干部待遇的問題。根據(jù)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七日民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解決部分老紅軍、老干部工資過低和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中的規(guī)定,應享受老紅軍、老干部的待遇。其標準工資低于當?shù)貒覚C關行政人員十七級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級的標準工資額,由所在單位負責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已經(jīng)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離職休養(yǎng)的規(guī)定辦理,并從批準之月起執(zhí)行,對他們的日常生活管理工作,請與你省離休干部管理部門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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