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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出國團組、人員派遣工作的通知

皖政[1985]44號

頒布時間:1985-05-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近年來,我省派遣出國的團組、人員日趨增多。一九八四年,全省出國人員近一千七百人次;今年第一季度,批準出國的團組已達七十個。這對于貫徹對外開放方針,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開展中外經濟技術合作和文化交流,加強對外友好交往,都有重要意義。

  但是,在出國團組、人員派遣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問題。有的團組出訪任務不明確;有的團組人員過多,規(guī)格過高,不需要黨政領導同志帶隊的也安排他們帶隊,甚至一個團組安排幾名黨政領導同志;還有的團組隨意延長往外時間,增加出訪國家和地區(qū)。在外匯使用方面,有的違反規(guī)定,造成超支,少數人套匯、逃匯。極個別出國人員違反外事紀律,利用工作之便,營私牟利,索禮受賄。這些問題,在國內外都造成了不良影響,必須切實加以糾正。

  為了更好地貫徹對外開放方針,進一步做好出國團組、人員派遣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我省具體情況,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各部門派遣出國團組和人員,應根據實際需要,從嚴控制,合理安排。團組人數一般控制在五人以內,選派與出訪任務有直接關系的人員參加。不安隨意提高團組規(guī)格,擴大團組規(guī)模,增加出訪人員。

  二、所有出國團組、人員都要有明確的出訪任務,認真制定出訪計劃,做到有所為而去,有所獲而歸。確定考察項目要慎重,要有全局觀念,避免重復考察。國內有關方面尚未商妥或根本不可能搞成的項目,不要外出考察,更不要輕易表態(tài),隨便許諾,以免造成被動。

  三、各地、各部門的領導同志,不要同團出訪或同時分頭出訪。省級領導同志帶隊出訪的團組,可根據需要,確定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但不要作照顧性的安排。引進項目的出國考察,應由項目負責人或廠長帶隊。

  四、出訪時間應根據出訪任務的需要從嚴掌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延長在外時間,改變出訪路線,增加出訪國家和地區(qū)。

  五、出國人員費用一般應由派員單位負擔,所需外匯由各地、各部門自行解決。出國團組不得隨意動用外匯請客送禮,或為單位、個人購買商品。如確需在外舉行宴會,應與出訪計劃一同報批。出國人員的伙食費由出國團組集體掌握使用,按實報銷。對違反外匯管理規(guī)定者,由省外匯管理局按國務院發(fā)布的《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嚴肅處理。

  六、出國前,組團單位應主動與外事部門聯系,對出國人員進行愛國主義、國際主義以及外事紀律、安全保密和外交禮儀方面的教育。在國外期間,各團組要及時與我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系,主動匯報情況,接受指導。

  七、報批出國事項,要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申請出國的公文,一律通過機要交通報送,不要專門派人送、取,或直送領導,坐等催辦。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地辦理有關手續(xù);同時,要積極熱情,提高工作效率。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或手續(xù)不完備的,要耐心解釋,講清道理,做好工作。

  附:派遣出國團組、人員報批程序一、派遣出國團組、人員,應由行署、市人民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門向省政府授權的部門申報。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出國訪問、考察的具體任務;

 ?。?)出訪的國家、地區(qū)及出訪路線;

 ?。?)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單位、職務、技術職稱等);

 ?。?)出訪行期和在外時間(包括途中和在外工作時間);

 ?。?)經費來源(包括人民幣和外匯來源);

 ?。?)有關附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和項目批件、合同和合同的批復、協議書、意向書、邀請函電等)。申請報告須一式兩份,到港澳地區(qū)者,另加有關附件一式二份。

  二、各地、各部門申請出國的報告,分別報送下列部門審核或審批:

  1、屬于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如引進技術和設備,進行經濟考察和施工、驗收、實習及接受培訓,洽談合資經營、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以及推銷產品、舉辦經濟貿易展覽(展銷)等,報省外經貿委;其中,引進技術和設備、合資經營、補償貿易等,同時抄省計委。

  2、屬于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如承包工程,提供技術服務,進行勞務合作和生產技術合作,在國外舉辦合資企業(yè),以及承擔援外任務等,報中國安徽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審核后,轉省外辦。

  3、屬于對外科技活動,如進行科技考察,開展多邊、雙邊科技交流和合作,參加國際科技和專業(yè)學術會議,參觀國外科技展覽,以及非教育系統人員出國留學、任教、講學等,報省科委,同時抄省外辦。

  4、屬于教育系統的對外活動,如出國留學、任教、講學,派遣訪問學者,進行教育考察,開展校際交往,參加社會科學方面的國際專業(yè)學術會議等,報省教育廳審核后,轉省外辦。

  5、屬于綜合性出訪活動,如友好城市交往,考察、洽談旅游業(yè)務,開展僑務工作,進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交流,以及出訪未建交國家、地區(qū)等,報省外辦。

  6、有副廳、局級或相當該級以上領導同志參加的出訪團組,根據出訪任務,分別報上述部門審核后,轉報省政府。

  凡經省批準出國的團組、人員,均按照省人民政府皖政[1985]39號文件規(guī)定的辦法,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正式下達出國任務批件。

  三、出國任務批件下達后,方可辦理出國人員政審手續(xù)。省管干部報省委組織部辦理政審批件;其他人員,由各地、市和省直各部門辦理政審批件。中國安徽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組織出國的人員,由該公司辦理政審批件。各地、各部門應按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查出國人員的政治、業(yè)務、身體條件,嚴格把關。出國人員未經政審,不得對外宣布,不得先行制裝。

  四、出國團組、人員憑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和邀請函電,到省外辦辦理護照.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或手續(xù)不完備的,省外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重新審理。出國人員領取護照后,再根據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境簽證。

  五、出國團組、人員憑出國任務批件和省外辦出具的護照辦理證明,到省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審批手續(xù),再到中國銀行合肥分行兌換外匯。

  六、出國團組、人員回國后,應在十五天內將護照交還省外辦,由省外辦簽署意見后,到省外匯管理局核銷外匯。省外匯管理局有權按照外匯管理規(guī)定,對各出國團組、人員的外匯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和處理。出國團組、人員應在回國后的一個月內,將出訪總結報省主管部門,并抄送省政府辦公廳、省外辦。屬于對外科技活動方面的出訪,在寫出工作總結的同時,應寫出技術總結,報省科委。對于在國外表觀不好、違反外事紀律的出國人員,主管部門應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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