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例】假定A 公司2007年12 月31 日庫存W 型機器12 臺,成本(不含增值稅)為360 萬元,單位成本為30 萬元。該批W 型機器全部銷售給B 公司。與B 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2008 年1 月20 日,A 公司應按每臺30 萬元的價格(不含增值稅)向B 公司提供W 型機器12 臺。
A 公司銷售部門提供的資料表明,向長期客戶——B 公司銷售的W 型機器的平均運雜費等銷售費用為0.12 萬元/臺;向其他客戶銷售W 型機器的平均運雜費等銷售費用為0.1 萬元/臺。
2007 年12 月31 日,W 型機器的市場銷售價格為32 萬元/臺。
在本例中,能夠證明W 型機器的可變現凈值的確鑿證據是A 公司與B 公司簽訂的有關W 型機器的銷售合同、市場銷售價格資料、賬簿記錄和A 公司銷售部門提供的有關銷售費用的資料等。根據該銷售合同規(guī)定,庫存的12 臺W 型機器的銷售價格全部由銷售合同約定。
在這種情況下,W 型機器的可變現凈值應以銷售合同約定的價格30 萬元/ 臺為基礎確定。據此,W 型機器的可變現凈值=30×12-0.12×12=360-1.44=358.56(萬元)低于W 型機器的成本(360 萬元),應按其差額1.44 萬元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假定以前未對W 型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如果W 型機器的成本為350 萬元,則不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2、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發(fā)生減值的,按存貨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例】公司2007年12月31日,期末按規(guī)定應提取某存貨的跌價準備120000元,該存貨原已提取存貨跌價準備1000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 2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000
3、存貨價值回升
企業(yè)已經計提了跌價準備的存貨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例】承上例,2008年6月30日,已計提跌價準備的該存貨價值又得以恢復8000元。
借:存貨跌價準備 8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