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務中,不少人很難把貸款和應收款與持有至到期投資混淆。
事實上,兩者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
與貸款和應收款項相區(qū)別貸款和應收款是指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而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就區(qū)別來說,持有至到期投資強調有能力、有意圖持有至到期投資,同時該金融資產有活躍的市場;貸款和應收款項強調的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兩者的共同點是未來的金額是可以確定的,所以兩者的期末計價均以攤余成本計價。
如何確定期末攤余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以定期末攤余成本作為入賬基礎,而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當期的投資收益-當期的現金流入。
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即扣除已收回的本金;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扣除已發(fā)生的減值損失。
這樣一來,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收回的本金+(或-)累計攤銷的折價(溢價)-已發(fā)生的減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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