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公司原來征了120畝土地計劃新建電廠(每畝4萬元),計入了“無形資產(chǎn)”賬戶。后因情況有變,土地一直閑置。今年初與另一家公司合作建設水泥廠,我們公司以其中的40畝土地出資,每畝作價5萬元,現(xiàn)在的賬應該怎么做呢?多出的每畝1萬元應該計入什么賬戶呢?
【解答】首先建議辦理土地分割,以免以后說不清楚。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quán)投資 200萬
貸:無形資產(chǎn) 160萬
營業(yè)外收入 40萬
土地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差先確認收入。
另外,這塊地應當攤銷過吧,如果有,則40畝對應的累積攤銷需要一并轉(zhuǎn)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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