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解答】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fā)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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