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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知識:借款合同

2011-2-25 11:34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 】【打印】【我要糾錯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shù)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shù)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fā)生履行遲延,不發(fā)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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