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員工與我公司勞動仲裁,公司敗訴。法院判決我司補交2008-2010年勞動保險及工資,賬務應怎樣處理?
【解答】1、比如公司每月應補繳工資5000元,社保部分2000元,其中企業(yè)負擔部分1500元。
。1)補繳的社會保險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企業(yè)負擔部分) 1500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部分) 500
貸:銀行存款 2000
。2)應補繳給個人的工資部分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chǎn)成本等) 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5000
(3)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5000
貸:其他應收款 50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250(5000-500-2000)×15%-125)
銀行存款 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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