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或結算退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算的暫存款數(shù)額。
3.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責任編輯:文會計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或結算退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算的暫存款數(shù)額。
3.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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