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是一個農民,以種植煙葉為生。近日,我與縣煙草部門簽訂了一份收購煙葉農副產品合同。請問,這份合同是否要繳印花稅?
【解答】
不需繳納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guī)定,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4.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5.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6.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yōu)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因此,農民個人與縣煙草部門簽訂的合同屬于農副產品收購合同,不必繳納印花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