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如果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若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按此確定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盤盈固定資產作為前期差錯處理的原因: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及其應用指南的有關規(guī)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而原來則是作為當期損益。之所以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前期差錯進行會計處理,是因為固定資產出現盤盈是由于企業(yè)無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盤盈的可能性是極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業(yè)出現了固定資產的盤盈必定是企業(yè)以前會計期間少計、漏計而產生的,應當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處理,這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為的調解利潤的可能性。
【例】某企業(yè)于2007年6月8日對企業(yè)全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查,盤盈一臺7成新的機器設備,該設備同類產品市場價格為100 000元,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33%,盈余公積提取比例為10%。
按照新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盤盈屬于會計差錯,該企業(yè)的有關會計處理為:
。1)借:固定資產 7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0 000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3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3 100
。3)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6 900
貸:盈余公積 4 69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2 210
。2)盤虧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累計折舊”科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時,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金額,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盤虧損失”,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