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獲悉,由于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仍處于改革過程,且在執(zhí)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最終這項制度將采取何種方案尚需進一步調研論證。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有62名人大代表在2個議案中提出,目前個人所得稅法對工薪階層和中低收入者存在稅率偏高、稅負過重的問題,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降低稅率或提高工資薪金所得個稅起征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關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報告附件透露,財政部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5年、2007年兩次修訂個人所得稅法,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使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實際稅負明顯降低。但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仍在改革過程中,最終將采取何種方案還需要進一步調研論證。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認為,個人所得稅制度是調節(jié)國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完善這一制度在當前具有重要的意義,建議有關部門根據(jù)議案意見和居民基本生活費用等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加強個人所得稅方案的調研論證,及時啟動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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