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國審計實務委員會(APB)發(fā)布了《實務公告第16號——應審計要求而提供的銀行詢證函(經修訂版)》(PN16)的修訂稿。
該修訂案更新了現有審計指南,以適應新的國際審計準則(ISAs)(UKandIreland)。這些新ISAs適用于截止于2010年12月15日及其后會計期間的財報審計
APB主席理查德·弗雷克(RichardFleck)評論道:“盡管這項實務公告經過更新后已經反映了最新ISAs(UKandIreland)的發(fā)布,但是該公告并未對英國審計界與英國銀行家協會(BBA)在2007年就審計師在向被審計實體的銀行詢證賬戶余額、交易或安排時達成一致意見的執(zhí)業(yè)流程進行調整”。
該實務公告可從http://www.frc.org.uk/apb/publications/pub2519.html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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