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便[2011]16號
頒布時間:2011-02-24 09:42:55.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各有關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于2011年1月28日發(fā)布了征求意見稿《金融資產(chǎn)和金融負債抵銷》(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全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意見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28日。征求意見稿的目的是為了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美國公認會計原則下的金融資產(chǎn)和金融負債抵銷建立一個共同的標準。此征求意見稿將在修改后替換《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列報》中的抵銷要求,并且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中的相關披露要求做出修訂。
為深入?yún)⑴c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推動我國會計準則持續(xù)國際趨同,請你單位對征求意見稿所列問題組織研究提出意見,并于2011年4月8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司。我司將在整理、匯總和分析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代表財政部向IASB反饋中國的意見。同時,我們也鼓勵以貴單位名義直接向IASB反饋意見。
征求意見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譯稿可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www.casc.gov.cn)或者財政部網(wǎng)站(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欄目)下載。中文譯稿僅供參考,與原文不一致處請以原文為準。反饋意見不限于文中所提問題,并請注意結合我國具體情況,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謝貴單位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反饋意見工作的支持!
聯(lián)系人:財政部會計司準則一處 楊海峰 趙金光
電話: 010-68552530 010-68553275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會計司,100820
傳真: 010-68552530 010-68552534
電子郵箱:yanghaifeng@mof.gov.cn, zhaojinguang@mof.gov.cn
附件: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征求意見稿《金融資產(chǎn)和金融負債抵銷》征求意見問題和中文譯稿
財政部會計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