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chǎn),夫妻婚后增加名字是否需要交納契稅
【問題】
婚前房產(chǎn),夫妻婚后增加名字是否需要交納契稅?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號)規(guī)定: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因此,對于婚前房產(chǎn),婚后增加夫妻一方名字變成共有的,不需要交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