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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稅匯算清繳,由于去年給投資人申報了工資,匯算清繳按申報金額調(diào)增,那投資者減除費用的六萬能填在這里面嗎?這會導致他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時候沒有六萬的額度重新計稅嗎?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4 03/1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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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是的 投資人只能扣除一個6萬 生產(chǎn)經(jīng)營扣了 工資薪金就不能扣除
2024 03/16 10:29
84784990
2024 03/16 10:30
但是支付給投資人的工資必須要調(diào)增的是嗎?
bamboo老師
2024 03/16 10:31
支付給投資人的工資必須要調(diào)增的? 是的
84784990
2024 03/16 10:32
那是不是最好不給他發(fā)工資,直接六萬用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里面,平常需要的費用做借款,或者因為利潤一直沒有給他分配,直接做利潤分配可以嗎?
84784990
2024 03/16 10:42
你好,應該怎么操作最合適呢?
bamboo老師
2024 03/16 11:02
直接做分配利潤就好了哈 稅后利潤分給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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