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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證券市場法律法規(guī)》易錯題:擅自改變公開發(fā)行證券募集資金用途的法律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大耳朵圖圖 2021/11/18 11:13:32 字體:

在掌握知識點之后將其運用在解題中才是備考的好方法。證券從業(yè)考試備考需要一點點積累才能到達效果。網校為您提供了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本周《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易錯題,快來練習吧!

【錯題點評】

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發(fā)行人違反本法相關規(guī)定擅自改變公開發(fā)行證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的,責令改正,處以( )。
A、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B、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C、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D、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案】D

【點評】本題考查擅自改變公開發(fā)行證券募集資金用途的法律責任。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發(fā)行人違反本法相關規(guī)定擅自改變公開發(fā)行證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的,責令改正,并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針對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

大家要好好把握,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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